界面新聞記者 | 曾令俊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稱“新公司法”)施行已滿一周年。上市公司董責險投保持續升溫。
據平安產險提供給界面新聞記者的最新數據,我國A股上市公司董責險投保率已從2019年底的不足8%,提升至2025年5月底的28.4%,已投保A股上市公司數量由2019年的約300家提升至2025年5月底的超過1500家,已實現滲透率的大幅增長。
雖然投保持續升溫,但滲透率與成熟的海外市場相比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界面新聞記者與多位業內人士交流了解到,企業的投保意識、降本增效壓力、產品結構設計等是制約董責險進一步發展的主要因素。
“董責險是非標產品,不同行業的風險特征差異較大。以制造業和互聯網行業為例,制造業可能面臨產品質量引發的責任風險,而互聯網行業則更多涉及數據安全、隱私保護等方面的風險。這就要求險企具備跨行業的專業知識和風險評估能力。”某中型財險公司副總經理對界面新聞記者說。
投保持續升溫
董責險并非新興險種,早在2002年便已進入中國市場。不過,由于此前國內上市公司投保意識普遍偏低,這一險種長期處于小眾狀態。直到康美藥業財務造假事件的發生,才讓董責險真正走進公眾視野。
在這起案件中,5名年薪僅十萬元的獨立董事,在一審判決中被判令共同承擔3.69億元的賠償責任。具體來看,其中兩位獨立董事合計需承擔1.23億元,另外三位則需共同承擔2.46億元,這也掀起了一陣獨董“離職潮”。
2024年7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正式施行,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了董責險制度。這一條款為董責險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也顯著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投保意識。
平安產險重要客戶部高端產品團隊高級總監沈樂行在接受界面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于2024年收到A股上市公司董責險詢價近1000件,較2023年增長24.1%,創歷史新高。而2024年當年已采購董責險的上市公司家數達到1397家、較2023年凈增290家,同樣創下歷史新高。
據平安產險提供給界面新聞記者的數據,2023年底A股上市公司整體投保率約為21.0%,而2024年受《公司法》修訂影響,市場活躍度進一步提升、投保率達26%。
Wind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共有280家左右上市公司發布相關公告,保費在幾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保險賠償限額在千萬元到上億元不等。
某大型險企業務部門人士向界面新聞記者解釋稱,“發布采購公告”是大部分A股上市公司決定采購董責險時會做的事情。但僅關注“當年”發布董責險采購公告的上市公司數量并不能得到董責險投保情況的全貌。上述人士進一步解釋稱,“發布采購公告”的上市公司數量并不代表當年實際采購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但從發布公告的數量,可以一定程度反映出上市公司投保的積極性。
投保好處諸多
董責險正從單純的“風險兜底”轉向更深層次的治理工具應用。
康德智庫專家、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瓊告訴界面新聞記者,首先,董責險能夠為管理層在履職過程中可能面臨的民事賠償責任提供經濟保障,從而降低企業因高管責任問題而面臨的財務風險。其次,引入董責險有助于完善企業的風險管理體系,促使企業更加注重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此外,董責險還可以作為企業吸引和留住優秀管理人才的重要福利措施,為高管提供履職保障。
近日,新時達(002527.SZ)、寶利國際(300135.SZ)等上市公司均披露了購買董責險的公告。從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來看,董責險的保險期限一般為一年,后續每年可續保或重新投保。
多數上市公司在公告中強調,購買董責險的核心目標是優化公司治理結構、降低管理層履職壓力,確保決策層在復雜市場環境下能夠獨立、客觀地行使職權,并通過市場化保險工具提升企業抗風險能力。
例如,旗濱集團(601636.SH)表示,獨立董事作為公司治理架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在戰略決策、監督管理、維護股東權益等方面承擔重要職責。近年來,獨立董事履職法律風險與責任壓力顯著上升。
沈樂行對界面新聞記者說,采購董責險可在風險事件發生的初期甚至之前安排合理的風險處理預案,依托于保險公司或其服務團隊的力量進一步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優化個人履職和對外信披工作,降低風險事件對董事高管可能帶來的財務損失或其他負面影響。
沈樂行進一步分析,一般的董責險僅提供出險后的損失補償,但若保險公司可依托自身資源和經驗,在上市公司日常經營中針對信息披露等重點風險領域提供事前的風控服務,則可協助公司管控相關風險、提升經營質量、降低訴訟等發生的概率。
另有險企資深從業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現在頂層的法律改了,信息披露的規矩和要求也一直在變,企業的董事、高管們在日常工作和信息披露合規這塊,擔的責任比以前大多了。要是企業給他們買了董責險,就能給這些高管的個人風險多添一層保障,讓他們能更放心地履職。”
險企面臨定價難題
面對不斷擴大的董責險市場,保險公司在風險評估、產品設計、產品定價等方面也面臨挑戰,這一專業險種對險企的風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市場上已有包括人保財險、平安產險、太保產險、陽光財險等十多家保險公司開展了董責險業務。
“經營董責險的保險公司往往將那些管理規范、法人治理良好的企業列為主要承保對象。”上述中型財險公司副總經理對界面新聞記者說,很多上市公司想購買,但是險企也會認真評估風險。
北京聯合大學金融學院教師楊澤云對界面新聞記者說,風險評估的關鍵點在于識別風險和風險量化分析。對于董責險而言,不僅缺少歷史風險數據,還缺乏對于相關風險的識別。新公司法施行才一年,相關司法判例相對較少,保險公司還無法較為全面地識別新公司法對董監高等的責任認定。相關董監高的責任風險數據缺乏,使得保險公司難以采用精準模型量化董責險風險。這使得保險公司評估董責險風險缺乏“大數定律”基礎。
我國的董責險自從2002年引入以來,只是近年來因為瑞幸咖啡事件才有一定的業務規模,而因此產生的理賠少之又少,2023年僅公開披露了5筆董責險理賠,合計賠付約9097萬元。
瑞幸咖啡曾因2020年22億元財務造假案引發巨大爭議。據了解,瑞幸咖啡在上市前曾購買總限額2500萬美元的董責險,其中基礎層保單保額1000萬美元,由8家中資保險公司共保。最終該基礎層保單進入仲裁環節,并已作出裁決,裁決結果為共保體賠付700萬美元,免賠300萬美元。
沈樂行對界面新聞記者說,董責險屬于專業性較強的險種,如果要做到良好的市場推動,首先需要解決的是專業團隊問題,確保公司相關人員有充分的專業能力面對市場、服務客戶,方可落實有質量的經營和推動。董責險確實會依據上市公司自身的過往經營情況、公司治理水平、信息披露質量等進行定價。
沈樂行解釋稱,監管執法、投資者索賠等不同風險事件在不同階段的處理應對、以及對后續風險發酵可能帶來的影響也不相同。以上市公司接到現場檢查為例,雖然并非正式的監管立案調查,但若未能謹慎處理,也可能因后續監管措施造成更大的投資者民事索賠風險。但一般的董責險產品僅在證監系統正式立案調查后方可啟動,因此在實操中,部分上市公司因無相關預算、也無保險可賠付的原因選擇不聘請專業機構協助,極大提升了應對風險。
董責險的定價機制較為復雜,不同上市公司之間的保費差異顯著。根據平安產險的統計數據,截至2025年5月底,信披評級為A級(最優類)的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的比例為42.8%,遠高于市場28.4%的平均水平。
王瓊告訴界面新聞記者,購買董責險時險企和上市公司的信息往往并不對稱,險企無法準確評估風險,因而難以給出專門報價。其次,董責險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保險公司對產品欠缺經驗,缺乏歷史經驗數據,難以把握準確的精算模型和費率。
“在定價方面,董責險定價因素較為復雜,需綜合考慮投保公司的行業環境、股價表現、行政處罰、訴訟風險、公司治理、財務狀況、宏觀政治經濟以及董監高個人情況等多種因素。因此,不同投保公司之間的費率水平可能會與市場平均費率有較大的差距。“王瓊說。
制約因素
據業內人士估算,當前A股上市公司董責險投保率與國外成熟市場的投保率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沈樂行對界面新聞記者說,相較于海外企業,國內相關主體的風險認知和風控意識仍稍顯不足,對于董責險投保的必要性認知有限。
楊澤云對界面新聞記者說,過去董監高責任風險相對有限,公司容易存在僥幸心理。此外,有些公司對董責險認識不足,認為在權責范圍內只要盡了合理注意義務就不用承擔責任。
沈樂行說,目前全球整體經濟環境相對較弱,企業自身經營發展壓力增大。部分企業因預算缺失、風險意識薄弱、在削減預算時往往優先暫緩董責險的采購,甚至有部分已采購的企業因降本增效而不再續保。
華南某上市公司董秘在接受界面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也特別想購買,對于高管是好事,多了一層保證。此前和兩個險企有過交流,最后沒有采購,主要是兩個方面的原因,第一;老板覺得太貴了、成本太高,第二;我們市值比較小,又是商貿類企業,保險公司也覺得風險比較高。”
另外,一些投資者將這一投保行為視為潛在的“風險預警信號”,認為公司背后可能暗藏對未來經營風險、治理爭議或潛在法律糾紛的預判。在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相關投保議案時,部分投資者甚至會通過投出反對票等方式表達立場。
王瓊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目前董責險的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健全,投保與理賠信息不透明,投資者難以了解上市公司董責險的具體情況,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董責險市場的發展。再者,董責險產品在保障范圍、賠償限額、費率厘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不足,難以滿足不同企業的多樣化需求。最后,部分企業股權高度集中,董監高的投保需求未能獲得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支持,從而影響了董責險的推廣。
發表評論